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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收家长“捐款”装空调被国务院点名,当地政府:已全额退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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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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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图虫创意

讯 就家长反映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东方中学征收捐款给教室安装空调一事,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近日回应称,已核查问题属实,安溪县政府要求该中学全额清退捐款,由湖头镇政府支付。

7月24日,福建泉州市许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东方中学要求每位学生家长捐款250元,用于购买教室空调和线路改装。

据了解,东方中学位于安溪县湖头镇上田村,系公办初中学校。今年6月,东方中学班级家委会倡议为教室安装空调,经学校同意,初一、初二共10个班级的学生家长交纳100-2000元不等金额的捐款,共计139615.33元。

截至8月5日核查当日,初一年级所有空调安装完毕,初二年级尚未安装。

国务院《督查回声》栏目指出,安溪县政府要求东方中学全额清退捐款,明确原购置空调及线路改装等费用全部由湖头镇政府支付,责成县教育局对东方中学校长诫勉谈话,并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排查。

截至8月8日,所有家长捐款清退完毕。8月12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通知,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注意到,关于收费问题,福建省教育厅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中小学校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此外,福建省中小学校还需做好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每年按规定的时间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向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学校违反收费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数退还违规收费,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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