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这些违法行为!湘潭市公开曝光两起安全生产违规案例
执法人员查获的非法经营燃气现场。
湘潭在线客户端3月20日讯(记者 李涛)安全生产,重在预防。3月20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今年以来发生在湘潭市的两起违规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这也是今年春节过后湘潭市首次曝光类似案件。
今年1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湘潭县石潭镇蓝天烟花爆竹店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湘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闻讯赶到后,立即依法依规行政立案,当场暂扣礼花81箱、小产品烟花76箱、鞭炮108件,案值人民币3万余元。
“目前,已经依法依程序对暂扣烟花爆竹进行没收,计划等疫情过后联合公安统一销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
另一起案件中,雨湖区的宋某打着某燃气公司送气工的名号,竟干起了无证经营燃气的勾当。宋某的储存燃气窝点被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支队取缔,宋某3月11日被雨湖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
2019年底,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支队接到群众举报,雨湖区南岭路106号香山雅墅附近一废弃工厂内储存有大量液化气罐,疑似黑经营窝点。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破旧厂房内存放有石油液化气钢瓶上百个,其中灌有液化气的实瓶114个,空瓶22个,厂房内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无人值守。经过蹲守,执法人员查获了非法经营燃气的宋某。
经查实,宋某今年37岁,家住雨湖区先锋街道,曾在湘潭市某大型燃气公司送气。被公司开除后,他认识了开危化品运输车的唐某,两人商量,由唐某送气,宋某分装,经营起了燃气生意。凭着对周边环境的熟悉,宋某揽到了近百名客户,有了固定客源。唐某每周负责给宋某运送液化气,已持续近一年时间。
相关人士介绍,宋某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更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公安机关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唐某及提供气源的公司也被罚。
“公开曝光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有助于直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不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剂良药,也是对自身的一种鞭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类似曝光今后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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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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