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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子花20万买房 七年后发现房屋已属他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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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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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08年7月份,潘女士在三河镇万年街购买了一套60㎡的房子,并缴清了20余万元的购房款。之后潘女士多次找开发商索要房产证,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办理,就这样直到现在她也没有拿到房产证,手上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费凭证。

  去年12月,潘女士打算将房子装修一下,可是刚开始装修不久,就有人过来,并表示这个房子属于他们。对此潘女士很惊讶,更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要了7年也没有要到的房产证,对方却拿出了,从而证明房子是他们的。

  与潘女士一样,同一排8户购房者也有相同:同样是付钱买房多年,却没有拿到房产证,到了最后房产证却办在别人名下。这些购房者对于此事都不理解,明明自己花钱买了房子,怎么就变成别人的了。

  记者获悉,潘女士等人购买的三河镇万年街2-14幢1-9室九户,目前产权所有人是一家典当公司。原来开发商股东张某某之前用房屋做抵押找典当公司贷款,后来还不了钱,于是典当公司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将张某某名下的房产判给了典当公司,典当公司也随即根据判决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拿到了房产证。

  潘女士等人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其实并没有前往房产部门备案,过户前房屋资料显示产权还是在张某某名下,正因为如此,房产部门才根据法院提供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将张某某名下的房产也就是潘女士等人购买的房子,依法过户给了典当公司。

  如今开发商曾经办公的地方早已人去楼空,潘女士表示,开发商这种做法十分不,他们正试图寻找开发商,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针对潘女士等人的,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行为实际上相当于“一房两卖”,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确定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拿回购房款和利息,并索要相应的赔偿,“根据人的描述,开发商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 ”

  同时杨律师还提醒,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尽快督促开发商去房产部门办理备案,“只要备案了,就可以说明房子是你的了,这样别人在进行过户的时候就一定要征求你的同意。 ”

  “当时我老公开车带着我和9岁的女儿,从咸阳来西安交大附近的常春藤小区我亲戚家玩。由于身处外地,又带着孩子,潘女士不想把事情闹大,便拉开了丈夫唐先生,并让他坐进了副驾驶。”潘女士说事发地点的一些目击者向记者了的过程,但至于起因为何无人知晓。

  出生40多天的婴儿长时间昏睡不醒,西安市民蒋女士怀疑是新来的育儿嫂给孩子喂药。对于“晚上10点前入睡”的承诺,潘女士说,她的意思是孩子要养成10点前入睡的好习惯,会通过给孩子拍嗝等办法促进孩子入睡。

  见潘女士大喊,男子撒开手,但因为早上九点多钟,周围没有几个行人,潘女士只能看着这个人快速离开。潘女士说事情发生后,不仅自己受到惊吓,5岁的大女儿平平也受到惊吓,为了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潘女士希望尽快抢孩子的男子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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