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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限放令”不力 三小区物业受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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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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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市中心城区4位市民因搬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受到机关行政3天的处罚。昨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依法依规对涉事的三个物业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家涉事的物业公司分别是衡阳市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睿智物业有限公司、冠都(衡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管理。

  针对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不到位、举报不及时、不得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他们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三家物业公司予以点名,责成公司法人代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衡阳住宅与房产政务网、衡阳物业网公开;

  二、对睿智物业、冠都物业予以红牌,并2016年5月30日前不能晋升资质,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西子”项目不得参加2015年度省优、市优项目申报和评选;

  三、责成睿智物业、冠都物业对“西子”和“冠都现代城”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和诫勉谈话,同时要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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