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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通执法部门查获4辆跨省非法营运车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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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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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峰执法大队在联合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荷塘大队的执法行动中,接连查获浙G6792F、浙G3R9R8、浙G2W8P6、浙G9Q1V1四辆严重超员、非法营运的小客车。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乘客与车辆驾驶员都不识,车主分别向每位乘客收取300元/人至400元/人不等的车费,车辆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涉嫌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车辆查处现场

据调查,上述车辆车主均是通过招揽乘客的方式,在浙江永康、江西宜春、云南镇雄、贵州毕节等地长期从事非法营运。受多拉快跑的利益驱动,经常严重超员。被查处后执法支队配合交警已安全将乘客转运,并对浙G6792F车主叶某、浙G3R9R8车主刘某、浙G2W8P6车主葛某、浙G9Q1V1车主王某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超员等违法行为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另驾驶员葛某涉嫌逃逸,已被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黑车”安全隐患多。非法营运的车辆通常保险手续不齐,没有取得合法营运的资格,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如发生意外事故,这些车主无能力赔偿。乘客携带行李未经安全检查,容易发生携带危险品上车而出现意外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车辆状况差且容易发生故障,未经实名登记,人员情况复杂,乘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此外,非法营运车辆经常违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极易引发行车事故。

执法人员对车主、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宣传和教育

从事非法营运,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扰乱了正常客运市场的运营秩序。非法营运车辆由于成本小、价格低、不受营运线路的限制,对正常营运客运市场冲击较大。

正值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客运站、火车站(城铁站)等重点区域展开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遏制营运车辆违规经营,同时消除疫情通过“非法违规”交通运输途径传播的风险隐患。在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乘客,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请到合法客运站购票乘车。(李锐 冯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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