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人大学习论坛】履职尽责勇担当 砥砺奋进续华章
沿着时间的轨迹,翻开海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近年来的履职日志,展现在眼前的是一部不负人民重托、履职尽责、可圈可点、收获满满的耀眼篇章。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海南代表团建议,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立法调研、起草相关工作。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用立法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有立法权的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制定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三亚市投资促进局的决定》等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围绕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等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有效实施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海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紧跟时代步伐,紧贴海南改革发展的脉搏,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始终紧扣改革发展需要推进地方立法
为海南改革开放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2019年3月26日上午,在海口举行的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闭幕会格外受人关注。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获会议表决通过。
这部法规进一步拓展了施行极简审批政策的适用范围,精简优化审批内容和程序并批准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有力推动了极简审批改革的深化。
用立法推动法治海南建设、促进改革发展高质量、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是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最鲜明的特征。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发展需要相适应,围绕地方发展需要和群众关注问题,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制定、修改了一大批体现时代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2017年以来先后就重点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建设和保护、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制定修订了一批法规。特别是近两年来,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立法取得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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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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