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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打造“三跟进”护企安商新模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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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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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艾阳报道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胆创新发展工作,主动融入营商工作大局,探索确立了“创新跟着问题走,服务跟着需求走,保障跟着办案走”的“三跟进”护企安商新模式,给民营企业吃下投资兴业的法治“定心丸”、建起祛病强身的检察“防火墙”。

      沈阳市检察院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沈阳创新改革和率先实现全面振兴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出不能靠“会战”式解决一些诉求、办理几个案件就完事大吉,而是要主动对接中央以及省委、市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以思想解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真正把护企安商的政治责任、业务责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把思想发动摆在首要位置,注重查找工作“短板”,做到“创新跟着问题走”,加快机制建设步伐。沈阳市检察院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推出“1+6”引导教育模式,开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行动年”活动,建立6种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学习教育机制,并在广泛征求企业家意见基础上出台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列出了8个方面“正面清单”。同时,对机关各部门和基层院进行营商工作巡回指导,组建不同层级的4支队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营商办牵头抓总,各部门积极参与,工作室重点攻关”工作格局,经验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了推广。

      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走”,做大既亲又清的“朋友圈”。沈阳市检察院依托沈阳市“万人进万企”活动,安排70余名处级干部和员额检察官“点对点”联系服务企业,并以“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为主题启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来做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仅上半年就举办开放日30余场。下半年,沈阳市检察院又把商协会作为重点联络对象,举办“检察官牵手商协会”系列活动,20余家省市商会负责人与检察官共话营商环境建设,并同步搭建线上线下相联通的联系渠道,累计接触民营企业家千余人次。同时,提出“五个严禁”要求,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确保热诚服务和沟通联系不“走形变味”。

      将司法办案作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前线,坚持“保障跟着办案走”,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沈阳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案登记、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环节,涉及民营企业案件进展到哪里,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对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从快打击的同时,注重追缴犯罪所得,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对民营企业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防止“一捕了之”“一诉了之”和“经济纠纷刑事化”,减轻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让检察环节的工作链变成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安全链、公平链,两级院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省政法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受到企业家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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