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统计信息网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张统发 〔20
2.权限内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12.未按照国家有关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行为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ZJJCR-2011-27002
2.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15.向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级以上人民统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提供情况
30.涉外调查机构的名称、登记类型、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住所等发生变更,未依法申请变更涉外调查许可证
法律依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7.《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五条
法律依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8.通报、责令改正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张家界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局机关各科、室、队、站、中心遵照执行,各区县统计局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2009年修正版)第三十八条
11.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三百三十九项
1.省级以下统计机构及省级有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1.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1)《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
3.《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通报
26.冒用其他机构名义进行涉外调查
(三)其他行政行为(共9项)
24.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2.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外社会调查
各区县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队、站、中心:
4.《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2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
张家界市统计局
5.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2.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共31项)
张家界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28.接受管理机关检查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16.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五条
8.、阻碍统计检查的行为
法律依据:《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1.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涉外调查许可证从事涉外调查;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涉外调查
27.未建立涉外调查业务档案
张统发〔2011〕21号
19.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进行涉外调查
13.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一)行政许可(共3项)
4.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7.、阻碍统计调查的行为
29.在接受管理机关检查时,提供情况和有关材料、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执法依据
法律依据:
31.终止涉外调查业务,或者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向原颁发机关缴回涉外调查许可证
(2)《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单位名称:张家界市统计局
6.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20.伪造、冒用、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文件
5.通报、责令改正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八条
(2)《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七条
3.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4、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委托下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2009年修正版)第四十一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2009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25.调查对象接受调查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6.通报、责令改正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处罚种类:、罚款、限期改正、通报
附件:张家界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3.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三、行政执法职权
(3)《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6.《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1.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虚假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4.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9.通报、责令改正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报送有关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通报
单位类型:行政机关
(2)《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1.《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
14.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
3.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九条
5.《统计执法检查》第二条
17.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行为
7.通报、责令改正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伪造、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2009年修正版)第三十七条
10.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9.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18.未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涉外调查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1)《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