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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种行为或将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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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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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刑法修正案(十一)

明确了!

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破坏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涉及生产安全等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01

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 “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

修正案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蓝叔提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将埋下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此类行为消防部门一旦发现,将会立即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进行立案调查喔!

02

增加了 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破坏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犯罪。

修正案四第(一)项,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蓝叔提示:

消防设施属于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按照《消防法》规定的定义,消防设施是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擅自关闭、破坏消防设施以后同样会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如果工程、项目存在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消防部门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施工,要求尽快排除危险!如果企业拒不执行,同样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哦!

03

修改了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增加了“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为犯罪主体。

修正案第二十五、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修改为: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蓝叔提示:

消防安全也是公共安全重要的一部分!在针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严格规范中介组织人员的行为!不仅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也是对消防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办!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对咱们来说是一种保护

随着法律的日益完善

相信社会也会更加和谐

个别心怀不良想法的分子

不要再试图通过违法获得好处

否则你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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