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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公司责任人被行政拘留10天?
发生火灾怎么办?
在采取科学措施的同时
也要及时报警!
近日
深圳一公司责任人
因为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
被行政拘留10日!
仓库起火 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
7月6日晚上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
一工厂仓库起火
经深圳消防现场处置
火灾被扑灭
过火面积 300余平方米
所幸 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
初步认定 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报警不及时 相关负责人被行拘
这起事故之所以
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其主要原因是报警不及时!
错过最佳灭火时机
经查明: 起火时间为当日19时30分之前,然而从起火到接到报警时间 间隔超过了10分钟!该单位现场人员自己灭火,单位负责人却没有报警,也没有组织人员报警, 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打的。
目前,深圳消防依法
对该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
作出 行政处罚并将相关调查情况
移交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
不及时报警的行为 进行10日行政拘留
重 要 提 醒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如不及时报警 或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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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我呼吸的空气
-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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