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岳阳

岳阳市劳动保障局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鼓励和促进全民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7-12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鼓励和促进全民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1.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凡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复退军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以及已经开业的个体经营者、中小企业管理者,经创业能力测试和创业计划评估后,均可参加创业培训。2.提供创业培训扶持。经考核合格的创业培训,兴办企业但缺乏启动资金的,优先享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小额贷款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费用,按有关由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补助。3.提供创业优惠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贷款并按有关政策享受贴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穴国家的行业除外?雪、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审核,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提供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4.优化创业技能鉴定。打破资历、年龄、身份,为创业者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创业者继续教育的成才通道。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