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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骗局的风险提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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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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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防范“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骗局的风险提示

近期,益阳银保监分局和益阳市保险行业协会接到保险消费者和人身保险公司反映,有不法分子实施“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向不知情的保险消费者实施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益阳银保监分局和益阳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请勿泄露个人信息。

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保单信息;保险合同是重要金融单据,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不要轻易转交他人,避免被非法利用并遭受损失。

二、谨慎办理保险退保。

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人身保险产品退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见,退保是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全额退还保费,如果提前退保肯定会受到损失。建议消费者谨慎办理退保。

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恶意投诉”行为违背诚信,突破法律底线,已经引起益阳银保监分局、益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明辨真伪谨防上当。

消费者在接收到“全额退保代理”小卡片、电话或其它渠道传播的信息时,请谨慎辨别,切勿轻信,并欢迎向有关部门举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未设立退保中心,也未与相关组织合作为消费者办理退保。

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益阳银保监分局

益阳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0年4月9日

附: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的常见伎俩

伎俩一: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以“保监会退保服务中心”“与银保监局合作”的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

伎俩二: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或欺骗消费者若继续持有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怂恿客户退保。

伎俩三: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代理服务协议或欠款协议,并诱导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有的甚至扣留消费者银行卡、手机,从而达到控制客户的目的。

伎俩四:有的代理退保组织与黑恶势力勾结,如消费者想终止协议,则对其实施威胁、恐吓等不法侵害。

伎俩五: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从中骗取客户支付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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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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