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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出台30条措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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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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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湘潭市出台30条措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

湘潭在线客户端3月12日讯(记者 李容容)社区(村)是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日前,湘潭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具体措施》从适当提高待遇、做好职业伤害保障、改善防护条件、切实减负减压、保障身心健康、加强关爱慰问、开展表彰褒扬、加大宣传力度等8个方面细化30条具体措施,旨在切实解决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励他们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团结带领基层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可以说,每条措施细致入微,从物质奖励到精神释压,都力争让奉献在一线的社区(村)工作者能够得到与他们的付出相匹配的待遇。这是对一线人员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用具体的奖惩措施来防范和抵御形式主义在一线工作中抬头。

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社区(村)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具体措施》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及专职工作者、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各地应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适当提高绩效考核评优比例或岗位等级。表现突出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等级晋升年限可缩短1年。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条件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保障及时救治。同时,各地要按规定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经费,改善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护条件,合理配发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其做好社区(村)防控工作的能力。

如何让基层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具体措施》要求,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一般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派人员、要表格。各地要注重从县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抽调更多干部特别是表现优秀的骨干支援基层,进一步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驻社区联络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等指导帮扶作用。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疫情,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社区(村)工作人员防控任务重、压力大,保障其身心健康尤为重要。《具体措施》指出,在保证人员力量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社区(村)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疫情期间连续工作15天以上的,要安排强制休息。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开展走访慰问,加大划拨党费中用于慰问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比例;组织帮扶行动,给予家属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此次战“疫”中,各社区都进行了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措施》提出,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村)工作人员,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社区(村)“两委”换届推荐人选;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在择优比选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招录(聘)街道(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及时通报表扬宣传疫情防控一线的先进典型,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相关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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