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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散布“抢孩子”谣言被拘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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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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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权力超)6月1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襄汾县公安局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抢孩子”谣言的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6月9日上午,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署名为“汾襄河畔”的网民,于6月8日21时57分,在《临汾365论坛》网上,发表了题目为“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的帖文。该帖发出后,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有网民在百度帖吧内发帖询问。同时,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表示担忧。

  襄汾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开展实地核查。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抢孩子”的报案与报警。由此认定网上这一帖文系谣言。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经查,赵某某,男,36岁,临汾市人。到案后,赵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经批评教育,赵认识到个人发帖造谣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认自己的错误。

  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襄汾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为此提示,公民上网,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恶意造谣、不轻信传言,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规范网上行为,既是网上公民应有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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