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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通报少女:男子与其发生关系后涉寻衅滋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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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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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石门县微信@石门警事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此外,去年曾和女孩发生关系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因涉嫌罪被刑拘。

  @石门警事 通报称,10月13日,该局南北镇接到一名少女因男女关系问题受到他人喝农药警情。迅速展开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因与少女有不正当性关系(发生性关系时,人已年满14周岁),被少女父亲发现,后舒某某拿出一万元与对方私了,并在继续想与少女保持关系不成的情况下,转而对其进行、,少女因害怕而服毒(未遂)。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10月27日被石门县依法刑事。

  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当地经营农村客运车的金某某也曾多次与少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金某某利用少女搭乘其客运车上下学的机会,与其相识。2015年,金某某在少女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期间,利用其年少,引诱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犯罪,10月27日,金某某被石门县依法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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