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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一男子“跳”盗窃老乡4000元被依法批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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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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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郴州一男子江某他人利用“跳”的方式对“老乡”凡某实施盗窃,从凡某银行卡盗走现金4000元。最终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郴州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

  今年1月21日晚,被害人凡某正在郴州街头散步,这时犯罪嫌疑人江某以自己与凡某是老乡为由套近乎,并留下了凡某的电话。次日,犯罪嫌疑人江某贺某(在逃)到郴州一酒店开好房间。二人做好相应准备后,犯罪嫌疑人江某便打电话邀请被害人凡某到该房间来玩,凡某很爽快就答应了。

  凡某在房间中与犯罪嫌疑人江某闲聊之时,贺某便来敲门,其自称是一老板的保镖,因为老板之前住在该房间落下了一块手表和一个钻戒,他过来帮老板找寻。犯罪嫌疑人江某便让贺某进入房间寻找,贺某果然顺利地在该房间床垫下找到了他与犯罪嫌疑人江某事先藏好的一块手表。为进一步骗取凡某的信任,贺某与江某开始“搭台唱戏”。贺某谎称其会施法术,且能够让人说真话,如不说真话,江某的身体就会受不了。果然,江某立即自己说了假话并在地上打滚抽搐,随后江某又声称自己说了真话并恢复正常。二人的一番表演却使被害人凡某不疑。随后,江某和贺某又以讲真话为由骗凡某说出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的余额及密码。获取到了密码后,贺某声称凡某的命不好,但是他可以为凡某化解,并将凡某骗至该房间的卫生间“施法”。而犯罪嫌疑人江某乘机将凡某包内的两张银行卡偷走,并迅速离开酒店,刘某(在逃)一起到银行分头取钱。后江某与刘某顺利从凡某的银行卡内取出4000元人民币。凡某在收到取款短信提醒时才,遂报警。2019年2月21日,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批准。目前侦查机关已对贺某、刘某二人展开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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