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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性侵 湘潭微博否认湘潭公安微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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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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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易子筠自称,早在2005年8月时,她前往湘潭精益眼镜店配置了一副框架近视眼镜,但因为验光师配高了200度,不久她就因此患上了青光眼。2012年3月,她前往眼镜店讨说法,鼻梁却被时任“精益”眼镜店的老板郑世雷用钢凳砸成粉碎性骨折。

至于引发此事的市代表郑世雷打人事件,湘潭市称,雨湖调查终结,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充分证明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发生。此外,微博还附上了一份,称事发之时在场的证人和现场都易子筠的伤并非他人所致,郑世雷他人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不予立案。

11月12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微博@岳塘发布微博,公布了“易子筠被接访干部案”的调查情况。微博称,易子筠于10月2日结识岳塘区霞城乡治安巡防员李光学,此后两人交往。10月6日晚,易子筠主动电话邀约李光学,当晚两人见面,由李驾车两人到岳塘区沿江风光带散步,后回到车内双方发现性关系。

易子筠说,2013年10月1日,她前往,后被送到湖南省驻京办。次日,临时抽调到省的接访李光学负责带队将集中在湖南省驻京办的25人送回家。在回家的途中,易子筠称自己被李光学。10月7日,她向报警,雨湖受理了这起案件。

日前,湖南湘潭女子易子筠发表微博称其在过程中被接访李光学,网友@诗人沙光与@妹超疯等人转发并。11月18日,湖南省湘潭市微博@湘潭称,女子易子筠被国家李光学为虚假消息,经调查发现有充分确实的证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湖南湘潭人易子筠

易子筠不服,一直在微博上讲述被的经过。近日,网友@诗人沙光与@妹超疯等人转发她的微博并。

2014年11月18日,@湘潭发布微博称,“女子易子筠被国家李光学的事实经过”微博与事实不符。湘潭出具了一份劳动合同书称,李光学并非国家,而是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往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的巡防队员。

11月28日,湘潭市岳塘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易子筠被案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此外,湘潭还称,易子筠称被李光学一事,经岳塘调查,有充分确实的证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已于2013年11月18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易子筠未向机关申请复议,也未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随即,易子筠报警,机关未予立案。易子筠称,郑世雷是时任湘潭眼镜商会的会长及湘潭市代表,她认为,郑的这一身份造成了有关部门。为此,她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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