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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2年起,超50%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实行分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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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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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讯 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类型,并进一步细化了自主招生比例、名额分配方式、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等内容。

自主招生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

据介绍,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实施办法》提到,招生学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 1比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其中,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占50%-65%

三种录取办法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此次中招改革推行的招生录取新办法。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包含“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大类。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实施办法》指出,具备获得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资格的学校须为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填报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的此类学校考生,须为其所毕业学校的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其中,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四所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

统一招生录取可填报 15 个统一志愿和 1 个征求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包括两类: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 编制,并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经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区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后下达。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依次投档录取。

该《实施办法》适用于自2022年起参加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自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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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泰勒斯威夫特吧
  •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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