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健康

10岁“神童”读大学心理健康谁买单?

  • 来源:互联网
  • |
  • 2017-09-2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9月10日,10岁女童张易文在家人的陪护下来到商丘工学院办理了入学手续。今年是张易文第二次参加高考,在商丘工学院组织的单招考试中,张易文成功被该校录取,学制为大学专科三年制。(9月11日 澎湃新闻)

  据了解,张易文从未参加义务教育,长期以来都是在父亲开设的培训班就读。对于张易文的未来,张民弢表示希望女儿能够读取博士,并称相信女儿的能力,不希望学校“特殊化”。

  然而既然是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有着明确的:“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是了法律的。虽然父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是法律的制定是对行为的规范,是对社会秩序的保障,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普及性,任何人都不能违反。

  义务教育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文化知识的传递,更是青少年心理成长的孵化器。对于年仅10岁的张易文来说,过早的让她进入高年龄的社会,会对她的心理有很大的影响。“神童”的标签会跟她一辈子,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优越感,进而有可能在优越感之后演变成其他心理,不排除不健康心理的可能性。并且,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交流方式不同,谈论内容不同,使她的处事方式过快的社会化,不利于自身心理素质的自然形成。青春期正是孩子心理的躁动期,也是对其心理塑形的最佳时机,家长应该更加重视这一点,而不是急于求成的把孩子送入高等学府,过早地进入社会。

  为了避免再有家长不履行义务送孩子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专门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是要做好劝返工作;第二步,责令改正;第三步,依法处置。

  “神童”的心理健康是社会更应该关注的问题,而不是一味的和炒作。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让“神童”在适龄的下健康成长。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