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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空酒瓶假标签 灌进假酒冒充“五粮液”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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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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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白皮书,同时发布了2013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湖南省高院副院长杨翔介绍,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74件、民事二审案件85件。十大案例中,包括华为与中兴为争夺市场份额而发起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尹某在淘宝网销售假冒“金利来”服饰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

  典型案例1

  华为诉中兴侵犯专利权

  判决结果:中兴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华为公司的诉讼请求。

  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是国内两大通信设备提供商,双方为争夺市场份额在国内曾发生多起专利侵权诉讼。这一次,双方选择在长沙就专利纠纷对簿公堂。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称,其在2001年8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一种实现链型组网E1传输旁路的装置及其传输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于2004年12月29日被授予该发明专利权。后来,他们发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长沙、娄底设置的基站子系统中,采用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该项专利技术,侵犯了华为的发明专利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缺少专利技术方案中“链型组网”特征,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本案中,中兴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华为公司专利权的侵害。因此,法院驳回了华为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案例2 一淘宝网店销售假金利来产品

  判决结果:该网店立即停售侵权产品,删除网店中的侵权内容,赔偿25000元。

  “近年来,在淘宝网等购物平台开设网络店铺的经营者迅速增多,部分网店经营者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借助网上交易较为隐蔽以及侵权证据不易获得的特点,销售假冒名牌商标的商品,并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通过‘傍名牌’、‘搭便车’非法牟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曾得志在发布会上介绍由长沙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商标侵权案时表示,该案对于淘宝网店经营者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

  尹某在淘宝网上经营着一家“今生缘服饰郴州精品店”,销售金利来服装商品,结果被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利来”的商标专用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尹某在销售的侵权产品上使用多个“金利来”标识,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尹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删除其名下网络店铺中的侵权网页、侵权产品图片及文字说明,并赔偿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5000元。

  记者昨日欲登录尹某的网络店铺,出现提示为“没有找到相应的店铺信息”。

  典型案例3 购买空酒瓶自制“五粮液”

  判决结果: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赔偿五粮液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市场上经常有人购买五粮液空酒瓶,而且价格颇高,这些酒瓶最终都流向了哪里?知情人士称,至少有一部分是被人用来灌装假酒进行销售了。

  在省高院发布的这起案例中,李某等人购进五粮液空酒瓶、包装、防伪标签等,自行灌装后假冒五粮液系列白酒,并对外销售。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李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宜宾五粮液公司还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40万元。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宜宾五粮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被侵权商标的声誉和李某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侵权手段、非法经营的数额等情节,李某应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李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标权人的商标权,构成了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他除因其假冒行为获刑和并处罚金外,仍应就其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曾得志表示。

  典型案例4  《人在囧途》让电影频道“受囧”

  判决结果: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立即停止播放该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昨日发布的案例中,还包括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湖南电视台某频道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案。

  据介绍,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经授权取得了电影《人在囧途》2010年9月1日至2060年12月31日期间全球范围内的广播权,而湖南电视台某频道未经授权或许可于2012年9月15日播放了《人在囧途》。

  长沙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湖南电视台某频道在未经原告授权或许可,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播放电影作品《人在囧途》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上述权利。据此,法院判决该频道立即停止播放电影作品《人在囧途》,并赔偿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5

  梦特娇专卖店掺杂着卖假货

  判决结果:店主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6万元,629件假冒服装被没收。

  曾某自2010年9月起在湖南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株洲店二楼做“梦特娇”品牌系列服装专柜经营。曾某明知广州的两家服装店销售假冒“梦特娇”系列服装,仍到这两家服装店多次大量批发各类款式的假冒“梦特娇”系列男装,并按正品价格标价后,与正品“梦特娇”服装掺杂在一起,在株洲市平和堂商场“梦特娇”二楼专柜及一楼特卖场对外进行销售。2012年5月9日,株洲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扣押了假冒注册“梦特娇”商标的服装共计629件,标值42万余元。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曾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对假冒注册商标“梦特娇”的服装629件依法予以没收。

  据介绍,其他典型案例还有:侵犯“美的”商标权纠纷系列案、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诉徐超侵犯商标权纠纷案、姚军杨坤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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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湘潭市中级法院获得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获得普通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目前,我省已经形成省高院、14个中级法院和长沙市岳麓区、天心区、长沙县,株洲市天元区,常德市津市、岳阳市岳阳楼区等6个基层法院管辖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省高院、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中级法院管辖专利民事纠纷案件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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