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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法院:被执行人主动交车 彰显诚信正能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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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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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花名下的江铃牌小型轿车。(摄影 曾姗姗)

5月21日讯(通讯员 刘慧隆)“陈法官,您好,今天下午我把车钥匙送过来,可以吗?”

这是一个被执行人打给大祥区法院陈春喜法官的电话,主动将其家庭唯一可变卖的财产交付法院执行。被执行人从拒不配合到主动交车,这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7天,又一疫期涉民生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打电话的人叫曾某花,其名下有一辆江铃牌小型轿车。2019年8月18日,她明知其丈夫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任由其驾驶该小型轿车在邵阳市雪峰路段行驶,与马某驾驶的无牌普通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马某构成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海某系无证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3月17日,经法院审理判决,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部分赔偿马某12万元外,海某、曾某花还需赔偿马某共10.3万余元。

5月12日,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本着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主动查控、主动协调”的原则,次日,案卷就到了承办法官陈春喜的手里。陈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曾某花、海某,随即当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了解其家庭财产状况。因受疫情影响,曾某花和海某目前都是待岗状态,每月只领取基本工资,无固定资产,无现金存款,唯一动产即肇事小型轿车还需每月还贷2654元,直至8月20日还贷结束。

海某从事故发生后就一直是“我没钱,你能奈我何!”的态度,不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陈法官了解情况后并未放弃,他详细地向曾某花、海某讲解了如他们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有可能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该信息将会在法院微信、微博、公众LED大屏幕上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或还将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曝光力度。这将会直接影响他们的诚信,影响他们的再返岗。因为,只有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获取别人更多的信任!陈法官苦口婆心释法明理后,又为他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建议。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陈法官接到电话后,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马某,双方如约来到法院,在陈法官的主导下,敲定和解协议细节,曾某花名下江铃牌小型轿车作价4万元交付马某所有,马某负责一次性还清车贷9889.46元,剩余赔偿款每月从海某冻结工资账户中扣除至结清为止。

马某获得应有赔偿,非常满意。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握手言和。

近年来,大祥区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执行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并在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外侧大型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体现法律权威,营造了褒奖诚信打击失信的良好舆论氛围,助力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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