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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交警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车管理办法新规宣传活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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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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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唐家华报道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大对《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规宣传力度。3月2日,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峰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市民朋友注意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当天上午,记者在蒸湘南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看到,电动车管理办法宣传音频正在警车上循环播放。

现场,民警还向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同时讲解电动自行车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并提倡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好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目前,3月份为全省集中宣传月,公安交警部门以提醒、宣传、教育和引导为主,请全体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交通安全,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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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侏儒美味营养糖之怒
  •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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