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常德

湖南常德政府网常政办发〔2011〕8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常德市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12-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五、其他事项

(七)船舶船员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水通规费征收、上缴和票据管理工作。

(一)湖南省常德市船舶检验局、常德市航务管理局与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分别简称市船舶检验局、市航务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四)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及其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负责船舶登记和签证。

(三)财务基建科(规费征收科)

所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常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通字〔2004〕38号)执行。

(九)港口管理科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设立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简称市海事局),副处级,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行政执法支队(简称市海事局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为市海事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水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辖区内进出港船舶、港口、码头、岸线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全市缴纳的水交通规费和有效缴讫凭证进行检查,足额补征规费、征收滞纳金和滞留相关证书;负责依法处理偷缴、漏缴、逃缴、拒缴规费事件。核定市海事局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

负责全市水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通航秩序和通航管理;划定并管理航、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组织实施水上巡逻、船舶安全检查和交通管制工作;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管理沉船沉物打捞;管理并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水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水上安全通信和信息网络运行;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防汛期间水上安全工作;负责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四)行政许可办公室

(四)常德市水通救援中心(简称市水通救援中心),正科级,为市海事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制定辖区水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程序及工作细则;负责承担水通救援、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负责组织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水通救援工作;负责水通救援。核定市水通救援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

负责对水运输(含水运输服务)、船舶修造、船舶交易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水上重点物资、春运、节假日旅游运输和战备军事运输;负责防汛抢险船舶调度和物资调运。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双联扶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运输管理科

市海事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1名,其中:局长(副处级)1名,(副处级)1名,副局长(正科级)4名,纪委(正科级)1名,工会(正科级)1名,总工程师(正科级)1名;正副科长领导职数15名(其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其他工作人员17名。

(七)负责全市地方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查,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

二、主要职责

取消航道养护费、水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三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三)承担水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工作,调查、处理水通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水通通航秩序和通航,划定并管理航、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管理沉船沉物打捞。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水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水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市海事局管理的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凌津滩海事处、湖南省津市市地方海事处、湖南省桃源县地方海事处、湖南省澧县地方海事处、湖南省石门县地方海事处、湖南省汉寿县地方海事处、湖南省安乡县地方海事处、湖南省临澧县地方海事处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

(八)船舶检验科

(六)承担水上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市水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运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组织和协调水战备军事运输。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统计、综合治理、稳定、机关创建等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

根据上述职责,市海事局设10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许可办公室为正科级,其他科室均为副科级):

负责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工作;负责船舶公证检验;负责验船师管理;负责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并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技术条件;协助组织船舶焊工资格考试;参与水通事故相关船舶技术问题的调查;负责船舶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统计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

(五)按权限,负责对船舶及水上设施进行检验;负责对船用产品进行检验;负责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

本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二)负责拟订全市水交通发展规划,编报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管理、港航管理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辖水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监督。

一、职责调整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全市港口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港口、码头新建、改建工程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砂石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的管理;负责港口岸线、水域的管理,港口经营的管理;负责组织港区防汛抢险物资调运;负责港口、码头的生产安全监督;参与处理港口生产、设备事故。

三、内设机构

负责地方航道的行政管理;负责航道养护、航标技术及通航设施的管理;负责航道性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战备航道的安全保障;负责航道公布工作;参与航道内的施工监督。

(十)航道管理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附则

负责市政府由市海事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海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市政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二)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直属(简称市海事局直属),正科级,为市海事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辖区内水运输市场、港口、水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船员业务受理及签证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的营运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水域规费的征收工作。核定市海事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纪检员1名;其他工作人员32名。

(二)人事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辖区内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的管理;负责内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内河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和船员培训机构的管理。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