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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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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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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启动仪式会议现场。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讯(记者 潘海涛)2016年2月26日上午,长沙市人社局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召开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启动仪式。此次启动,标志着政府首次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方式开始正式实施。

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2号)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总经理陈吉瑞(右一)在现场签约。

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城乡统筹、政策联动”、“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稳步推进、持续实施”等四项基本原则,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两万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与会领导和嘉宾现场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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