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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南系主动握手言和遭“打脸” ST新梅重生之路受谁之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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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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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宝万之争的白热化,越来越多的资本角逐戏码逐步浮现,让人不由感叹资本市场暗流涌动,如火如荼。诸如近日京基集团状告康达尔全体董事要求索赔后者非法剥夺股东的表决权、参会权等合法权利,再又如ST新梅举牌方遭上市公司多年狙击阻拦最终陷入多起官司等。但上海一中院对于ST新梅案件的审议结果并未改变开南系在ST新梅的地位,ST新梅举牌方开南系近日表示,ST新梅现任董事会亦属于非法剥夺开南系作为新梅股东的合法权益,将会对ST新梅现任董事会成员及中介机构保留起诉权利。

  真言和还是无诚意?双方隔空喊话想和解

  7月4日, ST新梅2015年股东大会“姗姗来迟”。带着诸多疑问和意见的中小股东纷纷从全国各地赶来等待着现场与公司管理层交流。而一直被ST新梅排斥的开南账户组依旧未能进入股东大会现场,在ST新梅开会所在地附近另行组织了股东交流会。

  不同于以往两家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股东大会结束后,ST新梅总经理魏峰与应“中小股东股权征集7人组”代表之邀而来的“开南账户组”相关负责人微笑握手。一时间不少中小股东纷纷激动得鼓掌,而媒体舆论也倾向于认为这是双方“言和”的信号。

  与此同时,双方之间的马拉松式诉讼也有了结果,上海一中院ST新梅原大股东兴盛集团败诉,有关诉斌忠、上海开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6名被告(简称“开南系”)不得享有股东权利等诉讼请求悉数被驳回。

  一切似乎要有所转机。然而,7月4日ST新梅年度股东大会上开南系仍被排除在外,同时当晚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显示,开南系的投票结果仍未被计入在内。ST新梅给出的理由很简单,仍然是认为王斌忠及上海开南账户组尚未改正三年前因未及时披露持股达到警戒线相关消息的违法行为。

  有意思的是,对于这次出现的可能会和解的小插曲,出现了一些微妙的细节值得关注。上海一中院判决结果出来后,作为胜诉方的开南系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希望双方能和解,“一致行动人希望兴盛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上海新梅董事会尊重司法判决、摒弃前嫌、放下姿态和广大中小股东一起为上海新梅转型重组、恢复上市而努力。”而那边厢,*ST新梅董事长张静静在没有开南方参与的股东大会现场也隔空表示,愿意和解也愿意坐下来谈,同时其还着重强调“我们是有姿态的”。

  不过,现场依旧有小股东质疑称,由于兴盛集团仍计划就上海一中院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这样对待‘开南账户组’,不存在和解的可能。”一方面是在法院判定开南系持股合法的前提下,ST新梅仍拒绝计入开南系投票,另一方面对于一审结果ST新梅现任管理层也多次表示兴盛集团主张二审上诉。

  对此,开南系相关发言人表示,目前上海一中院判决结果已经很清楚,对于ST新梅所谓的举牌方违法行为也有明确认定,一中院已经明确表示ST新梅限制开南系的股东权利缺乏相应法律依据。目前开南系也在积极与监管沟通,同时将可能对ST新梅现任董事会及中介机构提起诉讼。

  法院裁定开南系持股合法性 限制投票权无法律依据

  对于深陷ST新梅股权纠纷的开南系来说,经历长时间的诉讼等待后本次一中院的判决结果可谓是一道“护身符”。根据上海一中院的判决结果,法院裁定开南系的股票交易行为有效,认为兴盛集团要求限制开南系行使股东权利及对股票的处分权利缺乏法律依据,同时驳回了兴盛集团提请的全部五条诉求。

  有分析人士表示,实际上中院审判结果简单来说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开南系交易有效,不应因违法行为而全盘否定交易结果的效力;二是上市公司控制权并非控股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利,要防止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一己私利而采取不正当的反收购行为;三是开南系被限制行使股东权利缺乏法律依据,兴盛指认开南系受处罚后改正行为尚未完成的诉称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位法律人士表示,从法院审判结果来看,开南系实际上已经拥有了自主行使股东权利的合法地位,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中仍不计入开南系作为合法股东所作出的投票表决,存在不合法现象。

  事实上,ST新梅与开南系的对抗已经发展成“持久战”,直到公司处于退市边缘双方仍未能停火休战。一位对该事件长期关注的市场人士表示,ST新梅事件的主要症结在于相关法律的空缺及监管手段的不完善,导致当事方从己方利益出发开展无穷尽的攻防战,而司法程序路漫漫,在最终审判结果未出来前,双方对战更不会有结果。

  退市进入最后倒计时 新梅重生之路受谁之阻?

  而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从目前已处于退市边缘的ST新梅现状及未来命运来看,如果在今年有限的4个多月内仍没有合适的标的资产注入,这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了。

  针对中小股东呼吁已久的买楼保壳方案,ST新梅总经理魏峰明确表态很难实现,其表示目前卖楼的投资溢价比例不高,在可以卖的新梅大厦的楼层中只有五层此前转成了库存,其他属于投资类房产,不是经常性损益,不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

  靠自身已经救不活,ST新梅已经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寻找到下一个重组标的身上。但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魏峰也认为对重组进程形成障碍,如若兴盛不上诉,直接后果则是承认开南一方所持股份,上市公司控制权面临变更,会导致公司后续重组触发借壳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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