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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卖身”收关注函:说明两国资企业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及无实控人风险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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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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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搜狐财经

作者 | 顾梓仝

3月2日,苏宁易购收到中小板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本次交易对手方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后的影响和风险。

苏宁易购在此前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将引入深国际、鲲鹏资本战略投资,拟将公司合计23%的股份转让给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宁易购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该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股东,不存在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苏宁易购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关注函中,中小板要求苏宁易购结合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安排、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等,说明认定其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毕,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持股比例15.72%,苏宁控股集团持股比例0.66%,苏宁电器集团持股5.45%,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99%,鲲鹏资本持股比例为15%,深国际持股比例为8%。

此外,中小板同时要求苏宁易购补充披露,公司变更无实控人状态后,是否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是否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以及其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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