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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廉租房成为单位变相的福利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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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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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衡阳市新增15055套廉租房,是近年压力最大的一年。“为了回笼资金,也为了让利给老百姓,开始搞共有产权试点。”衡阳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周欣说。

  据报道,衡阳市首批拿出1600套廉租房,按均价1000元/平方米由低收入家庭自愿出资共建,实行共有产权。据衡阳市房产局资料显示,此举已为衡阳市回收廉租房建设资金4000多万。

  到2011年5月,衡阳市已通过共有产权回收廉租房建设资金6000万元,当年预计可回收资金为8000万元。

  2012年,廉租房任务10616套,地方配套资金约需5.3个亿。“财政虽兜底,但总是拿不出钱来。”周欣说。

  对于强制集资共建廉租房的说法,周欣予以否认,“政策一律采取自愿原则,可租可买,不让人租就是违规操作。”

  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杨洪峰说,退出手段有强制性退出、退出、经济手段退出,提倡经济手段退出,这需要明确产权收益比例。

  期间,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出售,由按原售价扣除折旧后回购,用于廉租住房房源,再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或出售。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按当时土地出让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此时,房子完全属于私有。

  而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在变,人口结构也在变,这给管理留下后遗症。因为是永久持有,房屋便可私下交易,这凸现政策设计的局限。

  对此,陈杰表示,廉租房是公共资源,用来租赁保障低收入人群,特点是资源流转。个人产权化后,就变成了经济适用房模式。符合条件的人买不起,买得起的不符合条件,最终保障房变成鸡肋。

  “廉租房共有产权改变了廉租房的初衷和本质,这也是我们担心的。”采访中,多名地方房产局的官员表示。

  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杨洪峰称,这项试点目前尚未在湖南大规模铺开,因为省里还在调研,也在等中央出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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