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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协警大队队长及报账员涉嫌贪污及挪用案一审宣判—张家界国家公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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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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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文勇、朱慈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和虚列支出侵吞、挪用,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罪。根据相关法律,结合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退赃等情节,一审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邓文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朱慈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武陵源区通过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文勇被告人朱慈珍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和虚列支出的手段向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虚报账目,套取后存入单位的小金库,分两次将其中33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另二人分三次共挪用48.87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庭审现场流下泪水华声在线张家界站5月11日讯()5月10日上午10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协警大队大队长邓文勇及报账员朱慈珍贪污及挪用案。武陵源区代表、政协委员、张管局工作人员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并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机关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庭审触动很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体会到了违法违纪的教训,今后一定要珍惜岗位,时刻提醒自己远离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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