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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总工会2020年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情况公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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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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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张家界市总工会根据湘工办函[2020] 33号《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市已参加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职工个人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的职工进行摸底审核并上报。按省总工会规定标准: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不足十万元的,按1万元每人给予帮扶;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按2万元每人给予帮扶。现对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名单及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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