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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张家界市防控指挥部发布22号令!3月1日入境来(返)张人员,不遵守以下通告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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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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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受权发布】张家界市防控指挥部发布22号令!3月1日入境来(返)张人员,不遵守以下通告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

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本通告所称境外入境来(返)张人员,是指自3月1日以来,从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或地方来(返)张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

第二条:所有境外来(返)张人员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

第三条:所有境外来(返)张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亲属基本情况、入张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第四条:所有邀请、接待境外来(返)张人员的单位,应提

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境外来(返)张人员基本情况、来张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情况。

第五条:所有酒店、宾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来(返)张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第六条: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搞好摸排和登记造册。广泛发动群众,把防控的“网底”兜住、兜实、兜牢。

第七条:凡是违反本通告要求,因工作不落实形成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张人员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属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入境来(返)张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的,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人员线索。

报告电话:

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来源:掌上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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