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丨与公司领导争吵后,他迁怒同事欲下毒手,岂料被夺刀反杀!
社会在进步,
法律也在逐渐完善更新,
咱们老百姓的小日子,
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
湖南宁乡, 刘某某因对薪酬不满经常旷工,因此受到公司处罚。2019年3月19日18时许,刘某某为此事与公司负责人发生争吵,便联系其亲戚欧某某来帮忙。
欧某某赶到后,因公司相关负责人已下班,刘某某便邀欧某某及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吃夜宵喝酒唱歌至次日零时。酒后, 刘某某认为同事文某丰“讨厌、不会做人,此事系文某丰举报所致”,遂用微信语音聊天约正在上晚班的文某丰到公司门口见面。
文某丰来到公司门口后,刘某某提出自己从公司离职,要求文某丰给钱赔偿。文某丰当场拒绝并转身欲返回公司。刘某某追上阻拦并抓住文某丰的左手,同时 用拳头殴打文某丰的头部,欧某某亦上前持匕首朝文某丰的左胸部刺去。
文某丰见状用右手抓住匕首的刀刃抢夺欧某某手中的匕首。抢夺中,文某丰所穿针织衫左胸部位被匕首划烂,右手手指、手掌均被划伤。 文某丰抢到匕首后,拿着匕首对仍在殴打自己的刘某某、欧某某挥刺。
刘某某被刺后松开文某丰,欧某某亦摔倒在地。文某丰即转身跑往公司保安亭,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 文某丰将匕首交给民警,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
医护人员到现场后,发现 刘某某已经死亡。经鉴定,刘某某系因剑突下单刃刺器创伤致右心室全层破裂、右心房穿透创伤造成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文某丰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中,刘某某指使欧某某恐吓文某丰,到达现场后拿出匕首交给欧某某,尽管其吩咐恐吓的内容不确定,但当欧某某持匕首向文某丰的要害部位刺去时, 二人共同实施的不法侵害已严重危及文某丰的人身安全。
文某丰面对刘某某、欧某某共同实施的暴力侵害进行反击, 无论造成二人中谁的死伤,都属于正当防卫,即使造成暴力程度较轻的刘某某重伤或者死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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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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