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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烧自己家的杂草,为啥却被罚上千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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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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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烧自己家的杂草,为啥却被罚上千元?

近日,长沙望城区城管执法局高塘岭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高塘岭街道旺旺西路裕农村毛塘组露天焚烧。

经查,当事人刘某花,今年 55 岁,为图方便,在整理菜地杂草时,直接就地焚烧,产生浓烟,污染环境。

执法人员责令刘某花立即扑灭火苗、清理现场。执法人员向刘某花表明,露天焚烧杂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周边空气质量,还会给空气带来污染,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望城区城管执法局对当事人刘某花处罚款人民币 1000 元。刘某花表示以后不再露天焚烧。

当日,高塘岭中队还在莲湖社区樟树岭组对李某云在自家屋旁焚烧树叶罚款 500 元。

由于天气晴朗,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老百姓焚烧垃圾、杂物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给监管工作带来相当大难度。

望城区蓝天办多次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各街道、社区,加大露天焚烧危害性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筑牢群众禁烧秸秆、垃圾的法律意识,并且针对焚烧易高发人群老年人进行重点教育。

加大巡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各部门积极协作、形成高度合力,落实、落地、落细,抓细、抓常、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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