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湘潭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炉
2021年春季开学在即
今年的学费标准及收费政策如何?
近日,湘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新闻出版局发布
《关于2021年春季全市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今天(2月22日)
就《通知》内容
市发改委做了权威解读
严格规范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
《通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城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和校内课后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大图)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它费用。
(↑点击查看大图)
其中,课本费按照《湘潭市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规定的品种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执行。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按相关文件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
(↑点击查看大图)
中 等职业学 校
针对社会关注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通知》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得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
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其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
●省级示范园 600元/生
- 标签:中视购物网
- 编辑:刘昆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