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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刑场目击记:他一口气砍下33个脑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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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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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处斩死囚的场景。这可能是西方好事者雇人做出的“摆拍”之作,仔细看两边的“观众”,可知他们许多人并没有看行刑,而是在看镜头,若真是在砍头,应不会如此。现场没有监刑官员,也令人生疑。但即便是“摆拍”,还是能反映出清代实行斩刑时的大致情形。


很多年前,曾上映过一部电影《谭嗣同》,影片末尾,谭嗣同引颈于木墩之上,从容就戮,还不忘吹去木墩上的小虫。这个镜头,给观众留下了极深印象。

当然,更多表现旧时代斩刑的场合,是犯人跪着,彪悍且常常面带凶相的刽子手,高高地举起长长的、宽大的鬼头刀,向下力劈……

1851年(咸丰元年),在广州英国驻华领事馆任翻译的英国人密迪乐(Thomas Taylor Meadows,1815~1868年)目睹并记录了当地死囚受刑的过程。

那又是怎样一种场面呢?

不速之客“赴”刑场

广州的杀人刑场,位于人口稠密的南郊闹市中。那是一块窄狭之地,南北向,长约四十五六米,北端宽七米多,向南渐窄,最南端宽不过四米五左右。顶头是一扇极厚实的门,行刑的时候关闭并派人把守。

刑场的东侧是一堵封死的砖墙,约有三米半高,是一些民居和小货栈的后墙。靠着此墙,离刑场两头差不多同样距离的地方,竖着一个架子,上面总挂着一些腐烂程度不一的人头。架子北边,沿着砖墙搭了一个棚子,那是刽子手等候犯人到来的地方。行刑时,监刑官就坐在此棚下。

这一块比普通船甲板大不了多少的地方,1851年的前八个月里,已有四百人被处死。

“正在腐烂的人头的腐臭,与浸着人血的土地遭太阳烧烤生成的水汽发出的恶臭,混杂在一起。”密迪乐这样描述他最初的感受。他看到:

有四具尸体,以他们倒地的姿势横躺着,他们身首分离,两头猪在中间拱来拱去,忙着吃从尸体淌出的滩滩血水。约7码(6.4米——引者注)远的地方,在一家陶器作坊倚门而坐的一位妇女,眼瞅着这一场景,同时呵护着膝上的一个一两岁的小孩。两人都瞪圆眼睛,这不是因为瞧见了猪的吓人举动——这对她们来说司空见惯,而是看着我们这些整束奇异的外国人。

1851年7月29日晚,密迪乐听说有34名叛乱分子或是匪徒将在第二天8点到10点被行刑处死,30日早上约8点半钟时,他和两位在广州居住、此前从未见到处死人犯的英国人,来到了刑场:

我们看见现场仅有一些最低品级的侍从。地上有一个洞,旁边一个粗糙的十字形木架子斜靠着墙,这表明有人要受到最严厉的刑罚处置:活着被剐,这称为凌迟(一种羞辱且缓慢痛苦的死法)。北端棚子前几步远,有官员坐于其下,地上烧着一堆带香味的木头。

密迪乐他们意识到,站得过于靠前的人可能会被赶开,就很明智地站在通道南端角落的一堆干垃圾上,这里略微高出地面,视野甚佳。

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我们往手帕和衣领上喷洒了不少花露水,大队官员终于到来了。十字形木架立起,插入事先挖好的洞中,衙役们开始用藤条鞭赶乱哄哄的人群。有一个人挥手示意让我们离开,但我平静地用中文告诉他,除非官员特别要求,否则我们不会走。后来,就再没有人来打扰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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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目清秀”刽子手

刑场南端的门现在关上了,一个卫兵站在门内,随后罪犯们很快带到。大部分步行,但有些是蜷缩在大筐里,每个大筐由两人抬着。罪犯们无一丝生气,可能是过于害怕,或是囚禁、审讯期间受到了毒打所致。

他们从筐里被翻倒出来,置于将要行刑之处时,都瘫软在地。罪犯身后的人立刻将他们架为跪姿,接下来是执行斩刑:

罪犯没戴枷锁,只是跪着,脸与地面平行,如此一来,脖子就暴露出来,处于水平位置。他的双手在背后交叉捆绑着,被身后的人抓住,那人命令他们向上挺,达到合适角度。有时会出现——尽管极少见——罪犯始终向后仰脖的情形,这时候,会有另一个助手走到前面,手抓长辫(一般情况是在罪犯头上盘个结),将罪犯的头拉至水平位置。

33名罪犯跪成多排,头朝南,正对着密迪乐他们站立的方向。最前面的一个,离他们只有约4米半远。接下来是两人一排,再后来每排四五人不等。最后一个——即第34个——是首犯,他是匪帮头目,绑在十字形木架上。

刽子手使用的刀,仅约3英尺长(91.4厘米),包括6英寸(15厘米)的刀把,刀把处的刀刃不超过1.5英寸(3.8厘米),稍微弯曲,渐细直至刀尖。刀并不厚,而且很短,绝不是中国武职官员所佩戴的那种厚重军刀。刽子手都是从军队中抽调的,事实上他们的长官经常要求这些手下,让他们的新刀“见血”;这称为“开口”,据信会赋予这一武器以某种杀人的力量。

刽子手上衣袖子挽着,站在首犯旁边。他体格健壮,中等身材,看起来精力旺盛,外表没有一丝通常人们所想象的凶残或蛮横,反而是眉目清秀,透着聪明劲儿。他站在那里,眼睛盯着距离最近的那位监刑的低级武官,只要后者一声令下“办!”他就会猛然上前动手。

他两腿牢牢分开站立,握着刀,在跪着的罪犯脖子上方约1英尺(30厘米)的地方停留片刻,为的是瞄准脖子上的一个关节儿。接着,他向罪犯厉声喝道:“别动!”将刀向上举起,与自己的头同高,两臂全力急速向下——当刀接触罪犯脖子时,他的身体直着向下成蹲马步的姿势,以增加力量。可能由于紧张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刽子手未能成功将第一个罪犯的头彻底砍去,头与尸体一起倒地后,五官还动了一会儿,扭曲着,令人骇然。

再往后,他从不来第二刀,受刑者的头不会与脖子相连,甚至一块皮也没有,彻底断开了。

刽子手快速地进行他那可怖的工作。他显得有些兴奋了,在使用了两三下后,就扔掉一把刀,抓起助手已备好的一把新刀,接着冲到下一个刀下鬼的身旁。

据密迪乐的估计,刽子手一口气砍下那33个脑袋,总用时不超过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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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心草”与“杀千刀”

这33名罪犯斩首后,还是这个刽子手,用鬼头刀继续对十字形木架上的首犯动手。首犯赤裸上身,只穿了一件肥大的裤衩,他也是中等身材,体格强壮,四十来岁的样子,离密迪乐他们约30米远:

他的侧面朝向我们,前额上有两个刀口,他被切掉左乳房并割下了大腿前面的肉,但我们不能看到整个恐怖的行刑过程。从第一刀到尸体自十字形木架上卸下并被砍掉脑袋,总共约四五分钟。

凌迟犯人时,没有谁拦住密迪乐等人上前看个究竟, 但他们的好奇心,尚不足以战胜要“跨过一些死尸和蹚过一滩滩的人血”的恐惧,现场那些仍然上下起伏的胸脯和颤抖的四肢,还有残余的呻吟声,足以令他们望而却步。

在整个行刑过程中,密迪乐还不无惊讶地注意到:

我们站着的地方,没有听到一声叫喊;我还可以补充一句,33人被处斩时,没有一人在刽子手走近时,挣扎或惊呼。……第一具尸体刚倒下,旁边就有一个人厚着脸皮,摆着马步姿势,用一束草在血中浸蘸。吸满血后,他小心地把草放在一堆陶器上,接下来开始浸蘸另一束。这种浸满血的灯心草,被中国人用作药材。

当所有的行刑结束后,罪犯们的尸体被放入未刨光的木板做的棺材中。然后,刑场南边的门打开了,密迪乐等人急忙离去。后来他写道:“这种场景,除非有极重要的特别原因,是没有什么人愿意目睹第二次的。”

以上内容,出自密迪乐1851年8月22日写下的文字,收录在他于1856年伦敦出版的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中国人及其叛乱》)一书的附录里。这应该是在华外国人详细记录斩刑的最早文字了。

英国汉学家罗伯茨编写的《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见蒋重跃等的中译本)一书,注意到了密迪乐的描述,但所摘录的是关于凌迟处死首犯的内容。这当然不难理解,直到今天,包括中国人在内,何尝不是如此?人们更关注凌迟的场面,更关注着多少“刀”。

记得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两岸学者清史纂修研讨会”,已退休的人大韦庆远教授(1928~2009年)前来与会,他当时正创作历史小说《正德风云》,带来了两章初稿,其中就有肆意弄权的明朝大太监刘瑾被凌迟处死的详细描写,当时我有幸得到惠赠,印象特别深刻。对凌迟现象深入研究的专著,要属外国学者卜正民等著的《杀千刀: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见张光润等的中译本)。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历史上绞刑、斩刑比凌迟更为常见,但到底如何行刑,反而不为人所知。也是在十多年前吧,有次闲聊时,南开大学柏桦教授对我说,明清时期的绞刑,是用绳索套在犯人脖子上,两端两个行刑者执绳不断拧紧,最后将犯人绞死。我当时听着就觉得很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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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头刀“切”关节儿

读到前引密迪乐那段有人“用一束草在血中浸蘸”的文字,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鲁迅先生小说《药》中的“人血馒头”。中国历来看砍头人多是多矣,但似乎没有留下细致入微的记录,真是当热闹看了。晚清的薛福成,记述过肃顺(咸丰帝驾崩前“顾命八大臣”之一)在1861年“辛酉政变”后被斩的情形,已是极难得的史料,对于行刑细节却仍语焉不详:

肃顺身肥面白,以大丧故,白袍布靴,反接置牛车上。过骡马市大街,儿童欢呼曰:“肃顺亦有今日乎!”或拾瓦砾泥土掷之。以之,面目遂模糊不可辨云。将行刑,肃顺肆口大骂,其悖逆之声,皆为人臣子者所不忍闻。又不肯跪,刽子手以大铁柄敲之,乃跪下,盖两胫已折矣。遂斩之。

今人的相关研究也极少。在我看来,从史实还原和学术求真的角度说,密迪乐对斩刑的记述才是最具价值的,特别是鬼头刀的大小与行刑方式(当然这并不是说斩刑必以他的记述为准),因为即使有犯人处斩的现场照片摆在面前,不借助于文字说明,我们还是不知其所以然。

密迪乐的描述的确很“生动”了,但还是有可以追问的地方:举起鬼头刀,“为的是瞄准脖子上的一个关节儿”。这“关节儿”究竟指什么地方呢?

汪曾祺先生(1920~1997年)写过一篇文章叫《旧病杂忆》,说他很小的时候脖子后面长了恶疮,有“一个莲子盅大了”。他父亲说:“坏了,是对口!”汪先生写道:

“对口”是长在第三节颈椎处的恶疮,因为正对着嘴,故名“对口”,又叫“砍头疮”。过去将犯人正法,下刀处正在这个地方——杀头不是乱砍的,用刀在第三颈节处使巧劲一推,脑袋就下来了,“身首异处”。“对口”很厉害,弄不好会把脖子烂通——那成什么样子!

汪先生不仅深知“对口”的厉害, 而他后来的经历更增加了对此的认识。1948年夏天到1949年春天,汪先生在位于故宫午门的北平历史博物馆工作过一段时间。他在《午门忆旧》中提到了午门西雁翅楼里的几样展品:

西北角一间亭子里陈列的东西却有点特别,是多种刑具。有两把杀人用的鬼头刀,都只有一尺多长。我这才知道杀头不是用力把脑袋砍下来,而是用“巧劲”把脑袋“切”下来。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套凌迟用的刀具,装在一个木匣里,有一二十把,大小不一。还有一把细长的锥子。据说受凌迟的人挨了很多刀,还不会死,最后要用这把锥子刺穿心脏,才会气绝。中国的剐刑搞得这样精细而科学,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汪先生还将他对“切”脑袋的认识,写进了小说《昙花、鹤和鬼火》,以及回忆文章《我的初中》中。前者写道:

东门外是刑场……对着东门不远,有一片空地,空地上现在还有一些浅浅的圆坑,据说当初杀人就是让犯人跪在坑里,由背后向第三个颈椎的接缝处切一刀。……

人们称誉汪先生是“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他也希望自己的作品“有益于世道人心”。而我为将汪先生拉入这个血腥的话题,感到深深的歉意。但,汪先生的经历与文字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确实值得征引。

最后我还是禁不住好奇,想问的是:汪先生所见的两把鬼头刀和凌迟用的刀具,今天还在吗,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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