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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农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创建查询用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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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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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5月2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齐银罚字〔2019〕第2号)显示,齐齐哈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创建查询用户的违法事实,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三)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的; (四)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 (五)违反异议处理规定的; (六)违反本办法安全管理要求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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