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郴州

永兴县住建局局长李可洋被开除公职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9-12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可洋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永兴县委批准,永兴县监察委员会对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李可洋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可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经商参与营利性活动,入股房地产开发项目;严重违反家庭美德,自我放纵,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政府融资、房地产开发管理、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可洋 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永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可洋 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建议撤销其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李可洋简历

李可洋,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湖南永兴县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

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永兴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2019年3月至今,任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政协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永兴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林邑清风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穿越到新石器时代
  • 编辑:刘昆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